10.3969/j.issn.1004-3926.2002.07.012
论民族地区的法律变通
既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又要依法对国家法律变通实施,这是我国民族地区实施国家法律的基本特点.法律变通是法律实施中解决国家法律与民族特点冲突的有效方法,而且具有可靠的理论根据和客观根据支持.法律变通受原则和范围约束,其方式有变通立法与变通司法之分.法律变通权是法律赋予民族地区的特有权力,是自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族地区的法律变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问题与原因,论文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意见.
民族地区、法律实施、变通立法、变通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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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05-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8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