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1.05.015
试论少数民族人权的特殊性及其保障
少数民族人权与汉族的普遍人权相比有许多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要求在人权保障领域应给予其特殊的法律保障.本文从人权的概念和起源入手,论述了少数民族人权两个方面的特殊性,即作为弱势群体人权的特殊性和作为特殊群体人权的特殊性,并详细阐述了宪法、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规范、及民族习惯法对少数民族人权的保障.
人权、弱势群体、特殊群体、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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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1.5;DF2;DF28(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5-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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