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1.04.012
论欺诈性抚养
欺诈性抚养是近年来亲属法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对欺诈性抚养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学说界有行为无效说、无因管理说、不当得利说、损害赔偿说等多种观点.笔者在剖析各种观点利弊的基础上,认为欺诈性抚养侵权人不仅应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还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非婚生子女、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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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5(民法)
2005-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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