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23.01.004
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法律障碍与应对
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准入规则不统一、交通事故侵权赔偿责任主体不明确、对海量运行数据的监管机制难实施,是目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法律环境建设中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发展智能网联汽车需要对接已有法律规范并结合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特点,建立智能网联汽车行驶运营的统一准入制度,明确智能网联汽车高度自动化运行状态下交通事故的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风险监管的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双层治理模式,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为新技术的快速应用提供法治保障.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交通事故、数据安全、车联网、产业升级、人工智能、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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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F830.91;U463.6
2023-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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