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22.05.011
嵌入劳动法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被广泛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其并未在我国劳动法中得以明确确立,以致裁判者可能面临超越"依法司法"的风险.由于公序良俗原则的引入契合劳动法演变的私法社会化路径、符合劳资伦理的价值需求、有利于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目标,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应当及时对其进行显名化处理.应当注意的是,鉴于劳动关系的特性,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共秩序部分仅可用于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而不应将其适用于劳动者.同时,司法机关还应出台系列指导案例形成案例群以促进该原则的类型化适用.如此,劳动法既可以达到吸收公序良俗原则满足自身需求的目的,也不至于受到民法价值体系的干扰.
公序良俗原则、劳动法、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私法社会化、劳资伦理、和谐劳动关系、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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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F246;D6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2-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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