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22.03.013
被害人同意体系地位的历史考察
被害人同意理论作为公民自决权在刑法中的体现,是近代社会刑法中实现去罪化的重要理论之一,其具有较为悠久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法时期,近现代以来对其研究不断深入,在当代其适用表现出扩大的趋势,期间刑法对被害人同意效力和体系地位等内容的认定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特点.在历史演进的基础上,当代学界对于被害人同意的正当化依据有社会相当性说、法益放弃和保护放弃说以及优越利益保护说等不同观点,其中结合被害人自决意识与社会规范的优越利益保护说更为合理.在对其体系内容进行认定的基础上,应注意被害人同意理论反映出家长主义与自我决定权等重要因素的影响,更加重视被害人同意理论体系地位的规范考察.
被害人同意、被害人承诺、公民自决权、法律家长主义、社会相当性、优越利益保护、法益放弃说、保护放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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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D262;D61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AFX010
202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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