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形态下传播关系的重构——对媒介融合本质的认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4474.2018.05.004

网络社会形态下传播关系的重构——对媒介融合本质的认识

引用
在信息技术范式下,网络社会崛起,网络逻辑重塑社会形态,在本质上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经验、权力和文化.在网络社会条件下,媒介融合暗含着社会关系的结构性变革,传者与受者单向线性传播关系演变为传者与传者、传者与受者、受者与受者互联互通的关系网络,网络运行逻辑重建传播秩序和传播规则.媒介融合的本质即是网络社会形态下传播关系重构的过程,显示出以下发展趋势:参与式生产网络将重塑媒介内容生产方式;人际关系网络将成为媒介内容分发的主要渠道;良好的用户关系网络将成为媒体价值实现的关键;网络化组织结构是媒介组织管理和创新的关键;媒介规制的建立将有赖于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政府在进行媒介规制时,需要与企业、个体等协同作战,建立共同参与规制的平台.

网络社会、信息技术范式、媒介融合、传播关系

19

G20(信息与传播理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转型期我国网络舆论生态系统的风险评估与调适机制研究”14JJD860007

201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20-27,3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9-4474

51-1586/C

19

2018,19(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