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18.05.003
清末铁路总公司与“福公司路案”交涉
“福公司路案”源于英国对中国长江流城铁路特许权的获取和矿务合同条款的规定.清末铁路总公司是清政府设立的官督商办企业,是筹集路款和对外办理铁路借款交涉的商务机构.在处理“福公司路案”过程中,清末铁路总公司与总理衙门(清外务部)涉外交涉的权限并不清晰.以盛宣怀为督办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在“福公司路案”中难以顶住外务部和福公司的压力,导致“路案”交涉始终充满曲折而陷入困境,最终被迫背负沉重的路款债务.
晚清史、福公司路案、盛宣怀、中国铁路总公司、外务部、总理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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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56(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代中国铁路建设运营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13bzs057
201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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