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我国刑事制裁体系的变革
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我国刑事制裁体系呈现新的特点:轻刑犯罪徒增、劳教对象过半为盗窃行为、我国刑事制裁体系因劳教制度废止而出现某些结构性调整和转变、被劳教人员过半为二次劳教对象等.这对我国刑事制裁提出了新的挑战和革新要求,因此,应完善立法,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制定司法解释,降低犯罪门槛;缓解刑事案件飙升与司法资源稀缺之间的紧张关系等,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建构和完善具有中国特点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劳动教养制度、人权保障、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制裁、刑事分流、法治现代化、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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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7(司法制度)
福建省法学会2014年度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劳教制度废止后刑事法的应对方略研究”FLS2014A06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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