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规范视域下“附加福利”课税的中国境遇
在我国,附加福利从产生伊始就备受非议,即使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皆因理念的缺位使效果不明显,直接造成税款流失和税负不公.通过借鉴美澳等西方国家的经验以及进行相应的理论研究,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对附加福利应实现堵疏结合,对纳税人范围、征税对象、税率、免征额和税收减免等方面的财税制度进行合理设计.而根据我国附加福利的现状以及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附加福利不应融入到个人所得税中,而应单独征税.
附加福利、个人所得税、“灰色收入”、税收流失、税治公平、财税制度、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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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424(财政、国家财政)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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