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12.02.024
我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之困境及克服
自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研究者多关注反垄断法的公共实施而忽视私人实施,且《反垄断法》中对于私人实施的规定也过于简单,缺乏明显的可操作性.然而私人实施有利于调动各方力量与各种非法垄断行为作斗争,培养良好的竞争意识和竞争环境.因此,应注重和完善《反垄断法》在民事责任的性质、承担方式和赔偿以及原告资格、举证责任等实体和程序方面的研究与制度建设.
反垄断法、垄断行为、私人实施、公共实施、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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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2012-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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