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12.01.023
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研究——以转让合同的效力确定为基点
善意取得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善意取得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学界关于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研究基本上是以转让合同有效为前提,满足了形式上的合理性,却存在着诸多可商榷之处.事实上,无权转让合同应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依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而在转让合同被重新确定为无效的前提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应当重新界定:法律应认可原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基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交易关系,从而由原权利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善意取得、法律效力、转让合同、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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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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