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11.01.023
论婚约彩礼的返还
婚约并非以结婚而是以婚姻关系为目的,是未婚男女对婚姻关系的预先约定;而彩礼是男女双方按照婚约习俗以婚姻为目的由-方交付给另-方的财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彩礼返还进行了规定,但其法理根据不足.彩礼返还以婚约解除为条件,但应考量两个因素:-是过错因素,对婚约的解除或不解除有过错的彩礼给付方丧失彩礼返还请求权;二是婚约期待期,婚约期待期以结婚后八年为宜.
婚约、彩礼返还、婚姻法、离婚、过错、期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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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福建省教育厅课题资助项目JA08023S
2011-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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