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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4474.2009.06.027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焦点评介——以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时机条件为限定

引用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作为正当防卫的时机条件,其判定应以行为伴随的危险性是否具备相当程度为依据.对于状态犯、持续犯与即成犯等情形,即便已经犯罪既遂,只要侵害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当场挽回,就完全存在正当防卫的余地.防卫装置设定后,有效制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完全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时机条件、不法侵害、犯罪既遂、防卫装置

10

D924(中国法律)

2010-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3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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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9-4474

51-158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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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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