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09.04.027
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研究——由首例环境责任保险获赔案引发的思考
近年来,我国污染事故频发的现实与传统救济途径不能满足现实需求的矛盾急切呼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实现环境责任的社会化.目前,政府已从政策和法律两个方面对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进行了规定,也在实践中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这为我国构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了本土经验,但其还存在诸如统一法律体系尚未形成,效力低、协调性差,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因此,一方面,要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立法,建立市场主导型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另一方面,应就环境保险投保方式、承保机构、投保范围、索赔时限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定.
环境责任、责任保险、环境保险、环境侵权、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损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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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82.3(中国法律)
2009-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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