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04.04.004
国家司法考试进程中高等法学教育的思考
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由法律正式确认,并取得国家考试的地位,称国家司法考试.其实施,直接影响着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一方面,对高等法学教育起引领作用,有克服法学教育中一浅、二死、三无、四旧、五差等弊病之利;另一方面,也潜含成为高等法学教育指挥棒而牵制法学教育发展之弊.为此,应当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使高等法学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相衔接和相适应.
国家司法考试、高等教育、法学教育、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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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0(高等教育)
西南交通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4-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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