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02.02.005
20世纪40年代四川省新县制下地方自治的施行
本文探讨了20世纪40年代四川省新县制下的基层社会控制及民主的实际状况,指出四川省在当时所推行的基层地方自治仍未摆脱受行政控制的从属地位,行政工作先于、多于自治工作,"民意机构"非民众直接选举产生并且多反映地方有力者的意志,它在解决民众最感痛苦的诸如"摊筹派募"、"征丁"以及"吏治腐败"等问题上的作用十分有限.国民政府在基层所实行的"以官治求自治"的所谓地方自治政策,非但未能发展地方事业,反而从根本上动摇了其统治基础.
四川、新县制、地方自治、民意机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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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5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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