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474.2000.01.015
中华法系新论——兼与西方两大法系比较
中华法系是法律史学科中一个既古老又常新的论题,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价值.然而,囿于纯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局限,该研究难有突破.本文用比较法理论,置中华法系于世界法律格局中,并相对应于西方两大法系进行思考,对中华法系及其形成进行论述,提出了具有一定新意的见解:中华法系是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为代表的东亚、东南亚一系列封建国家法律制度的统称.中华法系的形成是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超出中国的范围而成为东亚、东南亚国家法律传统和法律系列的过程,其中,几乎没有武力征服或任何殖民扩张的因素,它与中国法文化优势的形成相一致,是唐律传播并影响开来的必然结果.
比较法、法系、中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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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法的理论(法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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