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功能转变背景下无面额股的引入
在无面额股制度理论得到了世界普遍认可的背景下,我国对于无面额股也有实践上的需要,包括破除禁止低于票面价值发行规则造成的融资障碍、便利公司的股权架构、推动我国对企业信用观念的转变.我国应当通过强制性规定引入无面额股,以统一的资本账户取代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金账户,同时通过合理的定价机制解决无面额股可能带来的稀释股东股权行为的问题.
公司资本制度、无面额股、股权结构、股权融资、股票面额、股权稀释、资本信用、资产信用、股东权益保护、资本制度改革
D922.91;F832.5(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创新研究”13BFX098;教育部2017年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创新研究”17YJC820041;教育部2018年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股权转让中合同效力与权利变动之区分研究”18WC820006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8-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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