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金融业态在欠发达地区的兴起及影响——以保山市为例
本文认为,近年来大量涌现的“网络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体验店”等,业务上很大程度复制或借鉴了互联网金融,但并不能简单地将它们同互联网金融划等号,因而称作新型金融业态.本文以保山市作为研究样本展开调查,分析阐述了新型金融业态在欠发达地区兴起所带来的积极作用,指出了隐藏在其中的一些问题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文章站在基层央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角度,希望结合2015年7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地方新型金融业态下一步的发展与监管提出几点建议.
新型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欠发达地区、金融监管、金融创新
F830;F49(金融、银行)
2016-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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