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监管问题探析
本文简述了美国IPO注册制及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分析了我国IPO审核及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阐释了我国进行IPO注册制改革,实行“中国式注册制”的现实必然性.文章提出了修改完善证券法规、确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解决IPO监管错位、真正做到以信息披露监管为核心,构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功能监管,充分发挥派出机构作用、强化IPO事中事后监管等中国式注册制下IPO及其后续信息披露监管的对策措施.
资本市场、注册制、信息披露、监管执法
F830.91(金融、银行)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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