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350.2013.12.002
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资金的权属争议及法律监管——兼谈“余额宝”的创新与风险
2013年6月7日,央行正式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对沉淀资金进行严格监管.6月1 3日,支付宝推出“余额宝”业务,推动了沉淀资金盈利模式的变革.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用户之间是保管关系,沉淀资金的所有权属于用户.相应地,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就无权享有沉淀资金产生的收益.目前,我国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资金的法律监管采用的设立备付金银行的方式,虽然控制了沉淀资金的金融风险,却没有考虑到合理利用沉淀资金拓展新业务的可能.支付宝跟基金公司合作推出“余额宝”业务,旨在化解沉淀资金僵局,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尝试,有利于推动我国金融产品创新.
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资金、余额宝
F830(金融、银行)
2013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广东地区知识产权运营的模式创新与价值优化——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导向》GD2P2013-G10
2014-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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