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贩假币国法不容
@@ 假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世界各国对假币犯罪都采取严厉打击的政策.有的国家甚至设立专门的机构,如大名鼎鼎的美国特工局,就足在1865年4月14日专门为打击伪造货币的犯罪行为而成立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为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币反假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司法机关打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反假货币工作体制.在长期的反假货币工作实践中,从1952年的<妨碍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到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后来陆续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对各种类型的货币犯罪行为作出了详细的界定,规定了对应的惩罚措施,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反假货币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惩治假币犯罪、做好反假货币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假币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假货币、犯罪行为、国家经济、人民币、法律法规体系、新中国成立、人民银行法、建立和健全、政府主导、暂行条例、严厉打击、伪造货币、司法机关、社会、管理条例、共同参与、工作体制、工作实践
DF6;D91
2010-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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