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四川兴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前身是成立于1954年的全县各农村信用社.根据国务院农村金融改革精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批准,兴文县各信用社于2007年5月9日完成”统一法人”改革,是一家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本联社职工自愿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兴文县、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统一法人、四川、企业法人、农村金融、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改革精神、社区性、国务院、组成、中国、职工、商户、入股、农民
G71;F83
2008-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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