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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8409.2022.08.019

单位决定录用后又拒绝用工,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引用
编辑同志: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后,一家公司向我发出了录用意向书,并要求我7天内到岗.可当我如期报到时,公司却以经营计划有变为由,拒绝对我用工.请问:在我基于"强扭的瓜不甜"不得不放弃职位的情况下,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

D923.6;F407.9;F832.22

202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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