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09.2022.03.018
离职农民工没有再就业, 能否享有失业保险待遇
编辑同志:
作为农民工的我因与一家公司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后,由于突患疾病一直住院医治或遵医嘱在家休养,无法通过工作获取收入维持生计,鉴于我和公司共同缴纳了3年的失业保险费,我曾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失业保险待遇,但遭到拒绝,理由为农民工不属于《失业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失业主体.请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理由成立吗?
2022-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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