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09.2018.07.025
出于工作需要, 单位也不得随意为员工换岗
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我担任办公室文员,每月工资3600元.2018年春节过后,公司基于”招工难”,遂决定”精简机构”,将”多余”的员工充实到生产一线.我也因而被通知到车间上班.我以公司未征求我意见,无权随意换岗为由拒绝.可公司严厉表示,我要么听从公司安排,要么”卷铺盖滚蛋”且不给予任何补偿.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2018-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