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开车门致人损害, 出租车公司照样难辞其咎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乘客开车门致人损害, 出租车公司照样难辞其咎

引用
编辑同志:一个月前,肖某搭乘李某驾驶的出租车到达指定地点时,李某为省麻烦,将出租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肖某打开左侧后车门下车时,恰逢我丈夫驾驶电动车经过,并与车门发生碰撞.我丈夫摔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肖某对事故负同等责任,我丈夫无责任.面对我的索赔请求,出租车公司认为,肖某开车门是导致我丈夫死亡的直接原因,理应由肖某担责.而肖某表示,若非李某停车地点选择不妥,即使其开车门的时机把握不当,也不可能导致我丈夫伤亡,故只能由李某所在的公司担责.请问:究竟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乘客、后车门、致人损害、出租车、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道、死亡、时机把握、驾驶、地点选择、无责任、电动车、停车、索赔、受伤、事故、伤亡、抢救、碰撞、交警

TG4;DF5

2017-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新农村

1008-2182

33-1064/S

2017,(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