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新址,能否要求补偿交通费用
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时,公司地址位于我家附近.我也正是基于无需支付交通费用,而没有过多纠缠于较低的工资.不曾想,合同履行一年后的近日,公司因为对经营结构作出重大调整,决定整体搬迁到数百公里之外.鉴于如果我要前往上班,势必每月需要增加300余元交通费用,无疑减少了自己的工资收入,我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可公司以按我现有的工资标准,完全能够在新址招聘员工,没必要为我承担交通费用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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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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