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182.2014.09.022
非法同居所生子女,生父母也有探视权
编辑同志:5年前,我与前男友未经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并生育了一名男孩.后因性格不合不得不分道扬镳.儿子由前男友抚养.近年来,我对儿子的思念之情与日俱增,可前男友却不顾我的感受,说:“儿子与你无关,不用你养,也不允许探望.更何况儿子出生时,我们并非合法夫妻,你自然不能享有作为母亲的权利.”请问:我对儿子真的就没有探视权吗?
非法同居、子女、父母、同居生活、结婚登记、探视权、性格、生育、权利、男孩、母亲、抚养、夫妻
DF5;D91
2014-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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