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所生子女,生父母也有探视权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2182.2014.09.022

非法同居所生子女,生父母也有探视权

引用
编辑同志:5年前,我与前男友未经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并生育了一名男孩.后因性格不合不得不分道扬镳.儿子由前男友抚养.近年来,我对儿子的思念之情与日俱增,可前男友却不顾我的感受,说:“儿子与你无关,不用你养,也不允许探望.更何况儿子出生时,我们并非合法夫妻,你自然不能享有作为母亲的权利.”请问:我对儿子真的就没有探视权吗?

非法同居、子女、父母、同居生活、结婚登记、探视权、性格、生育、权利、男孩、母亲、抚养、夫妻

DF5;D91

2014-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新农村

1008-2182

33-1064/S

2014,(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