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名后出现婚变,能否撤销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房产加名后出现婚变,能否撤销

引用
编辑同志:婚前,丈夫为了表现自己对婚姻的忠诚,曾多次表示愿意将其拥有的个人房屋改为双方共有。婚后,在我没有施加任何压力的情况下,丈夫也主动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不仅与我签订了让我拥有共同产权的书面协议,还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即加上我为房屋共有人。可两年后,丈夫“出轨”了。我提出了离婚。丈夫虽同意,但不愿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理由是尽管已经加名,但这并不能改变房子本来属于其个人所有的客观事实,故我无权索要。请问:丈夫究竟是否有权变卦?

房产、婚变、客观事实、共同产权、房屋、登记机关、财产分割、共有人、房地产、压力、协议、签订、离婚、婚姻、夫妻

C91;I24

2014-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8-3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新农村

1008-2182

33-1064/S

2014,(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