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4年粮食产销政策
最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抓好2014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明确有关政策。省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省级储备稻谷和小麦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小麦每50千克奖励30元,每亩(1亩越667平方米,下同)最高奖励150元;早稻谷每50千克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晚稻谷每50千克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其中,小麦和晚稻谷是今年省级储备粮新增订单品种。此外,省财政继续对订单水稻种子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50千克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奖励300元;每交售50千克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扶持政策还包括:开展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试点,对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粮食生产环节中的贷款需求,由当地农信机构给予贷款,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继续实施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对全省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按稻麦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元的直接补贴,种植油菜面积5亩以上的农户,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继续实施农机购置和水稻机械化作业补贴,完善水稻和大小麦政策性保险,以及推进粮食收购“一站式”机械化服务等。
浙江省、粮食产销、奖励、种粮大户、直接补贴、杂交水稻种子、农民专业合作社、千克、省财政、种植面积、小麦、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稻谷、贷款、政策性保险、贴息、机械化作业、订单、政府办公厅
F32;F12
2014-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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