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182.2013.09.016
蔬菜标准园园地的功能性布局
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试行)第二条、第三条对园地要求,设施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设施内面积)200亩(1亩=667平方米,下同)以上,露地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1 000亩以上.标准园要具备农资存放、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产品检测、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功能区,一般包括:育苗区、新品种和新技术展示区、蔬菜生产区、采后处理区(含产品仓储)、生产后勤服务区(含农资仓储)和综合管理办公区.
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园地、功能性、采后商品化处理、面积、集约化育苗、综合管理、露地蔬菜、产品检测、仓储、采后处理、新品种、新技术、生产区、农业部、功能区、服务区、后勤、规范
TS2;T-6
2013-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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