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政策加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
为巩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试点成果,完善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运行机制,保障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政办发”2013”12号,出台政策加强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工作.1.总体要求围绕保障渔业平稳发展、促进渔民增收的目标,遵循市场经济和保险运行规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会员互助”的原则,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逐步扩大参保对象、保险险种和责任范围,进一步完善渔业互助保险制度,不断提高渔业生产风险保障水平,为渔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浙江省、政策性、渔业现代化建设、互助保险制度、政府办公厅、人民共和国、总体要求、政府引导、责任范围、运行机制、运行规律、渔民增收、完善运行、市场运作、市场经济、生产风险、管理机制、服务能力、法律法规、参保对象
F42;R19
2013-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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