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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2182.2013.07.027

乘客私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也得赔偿损失

引用
编辑同志:两个月前,钟某搭乘出租车途中,因口渴,乘出租车等红绿灯时,私自打开左侧后车门下车向路边摊贩买水.我正好驾驶摩托车过来,由于猝不及防撞上车门后摔伤,共花去7 600余元医疗费用.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钟某私自开启车门,导致车门占据有效行驶路面,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我要求钟某赔偿损失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其并非驾驶人,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找驾驶人的.请问:钟某究竟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乘客、上车门、交通事故赔偿、驾驶人、出租车、赔偿责任、医疗费用、赔偿损失、摩托车、后车门、红绿灯、行驶、摊贩、路面、口渴、交警、防撞

U27;D92

2013-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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