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下发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2” 80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略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粮食生产功能区,是指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建设吨粮田为核心,在标准农田上按照规划建设的农田设施完善、耕地质量良好、生产技术先进、服务体系健全、粮食稳产高产的集中连片粮食生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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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K29
2013-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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