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182.2013.02.005
调整农房建设用地性质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以农村住房建设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人为原则,通过农房建设用地性质的调整,推进"小产权"向"大产权"转换,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
1.农房建设基本情况
江北区自2002年以来,对被征地拆迁的农民、旧村改造的村民,转变住房方式,推进集中居住小区建设,并把它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江北区农房建设可概括为项目带动、城中村改造、农村住房制度改革、村庄自我改造四种模式.
农房、小区建设、用地性质、农村、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制度改革、统筹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农民、自我改造、产权制度、城乡一体化、征地拆迁、项目带动、四种模式、居住条件、旧村改造、集中居住、基本情况、浙江省
TU2;TU9
2013-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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