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182.2010.12.004
滨江区村级留用地开发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 留用地制度,是指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核定一定比例的土地指标,留给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非农业经营性开发,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和股金分配,长期保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上的发展权和财产权,从而使被征地农民的收入真正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水涨船高".它是市、区两级政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失土农民利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滨江区、用地开发、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统筹城乡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农村集体土地、村级集体经济、新农村建设、用地制度、土地指标、失地农民、农民利益、两级政府、就业岗位、土地上、经营性、非农业、发展权
TU2;F71
2011-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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