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182.2007.03.026
以色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保障机制
@@ 1.资金投入与管理以色列政府每年的农业科研专项经费有上亿美元,占农业产值的3%.在国家农业部的农业科研经费中,有50%是定向拨给国家农业研究组织.另有50%和政府其他农业科研基金则按分类管理,统称为”竞争性基金”,其中:第一类是首席科学家基金,资金总额约1 000万美元,资助对象为研究所和大学单个项目的自由申请;第二类是农场主以交纳销售税的方式提供的研究经费,总额约为800万美元,主要用于资助经济效益比较明显、针对性较强的技术开发项目;第三类是国际基金,包括美以合作的”巴德计划”和欧盟资助的研究基金;第四类是科技部与教育部的有关农业科研基金资助.以上4类研究经费主要是用于应用性研究项目.第五类主要用于基础性研究,每年约在3 000万美元以上.在以色列农业科研经费的投资构成中,约有10%用于基础研究,70%~75%用于应用研究,15%~20%用于农业科研成果的开发和推广.以色列的农业科研资金管理逐步向基金化管理方向发展,实行优胜劣汰,鼓励学术研究的平等竞争,并推行严格的项目追踪式过程管理监督、评估机制,大大提高了科研投资效益.
以色列、农业科研、科技创新体系、科研基金、资金管理、资助、研究经费、美元、科研经费、经济效益比较、技术开发项目、应用性研究、基础性研究、资金总额、资金投入、专项经费、政府、优胜劣汰、应用研究、研究组织
G31;TS2
2007-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