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438-0460.2022.02.013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法治逻辑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国金融改革一次全新的革命,其着眼点从传统金融改革始终聚焦的需求侧转向了供给侧.通过金融法律来影响和调整金融结构,进而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代金融改革的规范范式.基于结构金融法理论,指导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法学必须主动树立对金融结构的法律调制意识,以最优金融结构理念为根本遵循,通过金融商事法律制度、金融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和金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创新进行统合施治,为金融体系业态结构、金融资源配置结构、金融调制组织法权配置结构等三大金融结构的法律调制做好制度保障.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构金融法理论、最优金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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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VHJ007
202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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