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中国的准条约与国际私法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0438-0460.2019.04.008

论近代中国的准条约与国际私法

引用
近代中国的准条约指作为国际法主体的中国国家与作为私主体的外国法人等签订的,以关乎国计民生的借款、铁路、电信、矿物等为主要内容的合同或章程.准条约不是条约却类似条约,形成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准条约属于国内法上的协议,不是中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其规范的法律关系主要限于经济范畴,是涉外民商事关系的一部分,因而关涉国际私法.准条约在国际私法中具有特殊性:兼具公法与私法性;国家在准条约中的民商事主体地位具有特殊的不平等性;适用的法律主要为国内法.国际私法是近代废约运动中的重要理论依据,把准条约归入国际私法范畴,折射出近代中国的政治及外交生态.

近代中国、准条约、国际私法、条约

D929;D997(中国法律)

2019-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6-83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