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京畿地区洪涝的协同治理
北宋京畿地区的洪涝治理是自上而下的行政行为,体现着朝廷和各级政府的组织能力,在实际运作中既需要君主和朝廷的动员,也仰赖开封府、州县以及治水机构和官员的协作.宋初,由于缺少专职的治水机构和职官,君主通过选派武将、宦官及(閤)门官员等亲信来开展治水事务.这种君主授权的近臣治理模式,在政令传达上更便捷,行政效率也更高,但这往往取决于君主的个人意志和权威,因而难以长期持续.自宋真宗朝开始,逐渐走向设官分职的制度化模式,先后有多个机构和职官参与京畿地区的洪涝治理.作为专项事务,洪涝治理的开展依托相应的机构,比较简捷的形式是基于既有的行政区划,将洪涝治理的职责划归相应的行政机构.洪涝灾害一般会超出既有行政区划的边界,宋廷因地制宜地设置了跨越行政区划的专职机构或差遣官.
北宋、京畿、洪涝、协同治理
K244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北宋京畿地区洪涝治理研究”20720181073;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7-16世纪的信息沟通与国家秩序”17JJD770001
201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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