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化解之误区及其归正
长期以来,学界及实务界一直将“执行难”的成因归结为“执行体制未理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执行不力”等,但历经多年的改革以及法院系统遍寻破解良方,“执行难”不但没有消解反有逐步强化的态势.法院独有的“执行难”困局,究其实质在于信用制度的缺失.建构全国统一、协调共治的信用惩戒机制,是逐步克减法院“执行难”的必由之路.同时,尝试引入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协助法院分流诉讼与执行压力,亦不失为化解民事司法危机之可行的改革进路.
执行难、信用制度、信用惩戒机制
D926.2(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治中国视阈下的司法与政治关系研究”14BFX00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法理学前沿问题研究”20720171006
201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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