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的僭越与“伦理”的复归——从形式静观到审美融合
在经历了数十年的日常生活审美化趋势后,美学与生活似乎已无法进一步靠拢.两者已用尽了含混与妥协的空间,终于露出不可通约的逻辑硬核;美学与生活谁为主导,已成了再无腾挪余地的问题.近年在建筑艺术领域出现的“少一些美学,多一些伦理”的抵制性呼吁,既是对美学态度过度泛滥的反弹,又不妨将其看作对美学的一种当代期许.这里的“伦理”内涵是基于其古希腊语的原始涵义即“精神气质”,强调建筑应显现的自身目的和特定生活方式.面对美学对生活的“僭越”,当代一些学者认为必须改变传统的形式静观的审美模式才能解决.其中,卡斯腾·哈里斯的“伦理功能”、卡尔松的“功能适应”、柏林特的“审美融合”,都喻示当代美学中发生的这种观念调整.通过分析“美学态度”和“伦理态度”相互拒斥的历史,可以窥见二者沟通的可能性,探索在“功能性的内容”与“可见的形式”之间建立联系的思路,为审美与生活的当代融合寻找新的知识前提和评判标准.
美学态度、伦理态度、伦理功能、审美融合
B83-0(美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中西建筑艺术的伦理功能研究”201406775015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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