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推理与司法结论的不确定性
推理分为实质推理和形式推理,学界一般认为法律推理也应包括实质推理和演绎推理.作为一种专业活动,法律推理实际上就是并且应当是演绎推理.由于受到法官前见、大小前提的不确定性以及案件语境的影响,作为法律推理的演绎推理并不能像纯粹形式逻辑中的演绎推理那样确保其结论的确定性.司法结论的不确定性之具体表现是法官几乎总是可以、并应当在"是或否"以及"多或少"的问题上做出自己的主观选择.
推理、法律推理、演绎推理、不确定性
D90(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法律方法的司法公信力构造问题研究"12CFK00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司法决策过程研究"2013221017
2016-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