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的自觉:性别正义与人的自由再诠释——以丁玲的创作为例
正义与自由都是人性之善的具体呈现.主张性别正义,目的在于实现两性作为个体的自由属性;坚持革命理性,则在于谋求全社会最大多数人群的自由权益;因而,性别正义与革命理性交织在一起,时而融合时而冲突.自由有多种类型的划分,除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还可以分为“需要的自由”与“能力的自由”.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不同于上述几种类型,同时又把它们融合在一起.不异化则为善,善即自由,这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概括性表达.丁玲的人生,是一个不断反省自己、修正自己、从“不善”走向“至善”的过程.她的作品,不仅生动形象地呈现了人类主体意识中各种不同纬度的自由,而且在创作的精神升华中,还诠释了自我超越的大自由:“忘我”.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性别正义、人的自由、妇女解放、丁玲的创作
B0-0;I206.6
201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2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