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ECFA的临时原产地认定标准
作为实施“早期收获计划”的一项基础性工具,《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临时原产地规则认可的基本标准虽然多元,但在实际运用中一般以简明的CTC、CTC加VC为主;而在辅助标准方面,则选择性地纳入了累积条款、微量条款等通行规则.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以来,两岸企业尤其是台湾企业申请原产地证书踊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未来《两岸货品贸易协议》项下的原产地认定标准的设计,既应遵循国际惯例也应体现两岸特色,既应重视经济功能也不可完全忽略非经济功能,并在偏向宽松与趋于严格中寻找最佳的平衡.
ECFA、临时原产地、认定标准
D922.29(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构建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研究"11AZZ005
2013-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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