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438-0460.2012.05.009
OECD国际税收仲裁机制评析
建立在2008年修订版《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第25条第5款基础上的国际税收仲裁机制,具有附属于国际行政救济机制等区别于传统的国际仲裁机制的特点.相对于现行的相互协商程序和此前双边税收协定中建立的税收仲裁程序而言,OECD的这种仲裁机制具有督促和保证国际税收争议能够最终获得解决,促进解决国际税收争议的效率和公平的积极效用和意义,并不致对缔约国税收主权构成损害.中国可以考虑在双边税收协定的相互协商程序中纳入这种后续补充性的仲裁程序.
国际税收仲裁、国际税收争议、相互协商程序
D996.3(国际法)
教育部哲社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秩序重构与中国的对策法律问题研究”09JD002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与保护我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体制研究”09&ZD032
201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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