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438-0460.2012.05.003
儒家“和”伦理对博弈论的补足——以现代竞争社会为视角
作为一种分析现实社会关系工具的博弈论,在进入伦理学视阈时必然要面对人性假设等问题的严格追问.博弈论如果想要寻求改良之途,可以考虑借助儒家“和”伦理.儒家“和”伦理通过宇宙伦理图示的描述路径将“生生”确立为根本意向,在此种“生生”意向下,儒家“和”伦理可以为博弈论突破其功利主义掣肘提供参考,使其获得补足性改良之途.儒家“和”伦理对博弈论的补足性改良主要表现为:对人性进行更为真实和丰满的考虑,达成非功利合作和非情境合作,产生优越于集体意识的共生意识.
儒家伦理、博弈论、“和”、“生”
B82-05(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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