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438-0460.2008.03.011
论税收调控法与税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按照目的的不同,税法分为财政税法、经济税法(或称税收调控法)和社会税法三大类.因此,学界通常将税收调控法作为税法整体的一般性认识有误.从税法基本原则的角度看,首先,税收调控法必须受税收法定主义这一首要原则的约束;其次,税收调控法不适用于税收公平和量能课税原则,但却招致比例原则更严格的审查和限制;再次,在税收效率原则中,税收调控法在不符合税收行政效率原则的同时,却与税收经济效率原则保持着内在的统一性.所以,税收调控法与财政税法有别,并非等于税法整体,而仅是税法的一部分.
税收调控法、财政税法、税收法定主义、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D922.22(中国法律)
2008-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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